据消息人士称,台塑集团(开曼)有限公司敲定一笔5.1亿美元的六个月期过桥贷款,用于为越南的钢铁厂项目融资。
牵头行和簿记行是台湾银行、星展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分别承贷1.7亿美元。
台湾银行为该贷款的额度代理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为担保品管控行和文件制作行。
贷款利率为较伦敦银行间拆放款利率(LIBOR)加码135基点。
若台北银行间拆息利率(TAIFX)和伦敦银行间拆放款利率(LIBOR)相差超过35个基点的话,将由借款人支付超出的部分。
此项贷款将在12月31日签署,贷款在签订日后有四个月的提款期。
越南的那座钢铁厂、及其机械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将做为贷款担保品。
担保人包括: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台塑石化、台湾塑胶公司、南亚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11月,上述三家牵头行也发起了对台塑集团的12亿美元五年期定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