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为促进全省煤炭行业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河南省将科学调控产煤总量,遏制无序增长,在关闭小煤矿的同时,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控制产煤增量。
目标: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以上
根据河南省政府要求,到“十二五”末,全省关闭开采条件差、资源储量少、安全基础薄弱的小煤矿20处以上,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以上,对发生重、特大的小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同时,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隐患严重且又不能有效防治的煤矿,全省煤炭产能稳定在2.2亿吨。
除此之外,河南省政府还要求严格新建煤矿准入标准,控制产煤增量。包括停止核准新建低于60万吨/年产能的煤矿、低于90万吨/年产能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而在煤炭重组方面,河南省政府明确继续对小煤矿实施分类管理,鼓励资源储量大、开采条件好的兼并重组小煤矿通过扩储、合并及升级改造,提高机械化水平和扩大矿井规模。
引导资源储量少、开采条件差、经济效益差的小煤矿退出煤炭开采领域;对经论证不具备安全开采条件、没有继续投资价值、又拒不关闭退出的小煤矿,由当地政府严格监管,待采矿许可证到期即依法予以关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兼并重组煤矿深度融合。
举措:推进煤电一体化,加快煤炭现代物流园区建设
在整治过程中,河南省的老矿区、老企业也一直是关注的重点。为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为此,省政府要求建立完善退出机制。
对生产高硫、高灰、低发热量且经洗选加工仍达不到环保规定标准煤炭的煤矿,研究制定退出机制,在人员安置、企业转型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资不抵债、亏损严重且扭亏无望的煤矿,依法及时关闭破产。
关停的同时,省政府还要求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比如,鼓励和支持煤炭企业发展矿区循环经济。
河南省政府提出要以郑州、义马、平顶山矿区为重点,加快推进河南省煤电一体化发展;鼓励煤炭企业建设精深加工、低热值煤发电等煤炭转化项目和煤炭分质利用项目,发展循环经济。
另外,要求加快煤炭现代物流园区建设。重点抓好义马、濮阳—鹤壁、南阳(内乡)等煤炭物流园区建设,推进煤炭采购、洗选加工、存储运输、配煤销售等物流服务一体化和煤炭应急动态储备工作。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积极稳妥建立政府煤炭储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