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坚持不放松标准、不改变政策、不核定产能、不增划资源的“四不”原则,认真核查,坚决淘汰关闭年产能3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近期,县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焦家庄乡金鑫煤矿,红山窑乡金生煤矿、宏福煤矿,新城子镇宏兴煤矿、顺发煤矿、兴安煤矿、马营沟煤矿1号井等小煤矿进行炸毁填埋,全县不符合续存条件的15家小煤矿全部被依法关闭。在此基础上,县上积极开展关闭煤矿地表植被恢复等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对煤矿矿主进行政策性补偿,并全力做好其他存续小煤矿的兼并重组以及安全改造、技术支撑和产业升级等工作。
永昌县依法关闭15家小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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