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相关规定,山东省所有煤矿必须于明年6月前完成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完善。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在深刻分析山东省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和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并严格规定:“逾期未安装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专门出台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
去年以来,围绕这一目标,山东省强力推进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继续巩固、规范和完善现有五大保障系统的基础上,把建设“紧急避险系统”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按期完成“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同时,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行政执法程序,形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合力。
截至目前,山东省所有生产矿井的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已全部建成,绝大多数煤矿开始建设紧急避险系统,并有4处煤矿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