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能源战略,明确2050年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建设能源强国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从全球视野制定一个长远的、符合国情的、可操作的能源发展大战略:
立足今后50年,至少考虑到2050年。根据能源发展规律,一种新的能源占能源总供应量的比重由1%上升到50%,替换周期平均需100年,大规模能源系统的建设周期一般需要20-30年,新能源从开始研究到推广应用的周期则需要30-50年,因此,能源发展必须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立足统筹。一是统筹能源与经济发展,既要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又要对化石能源消费提出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合理的发展速度、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二是统筹国内与国外,既要发展全球性多元能源供应体系,又要立足国内解决能源缺口;三是统筹能源与资源、运输等外部因素,尽早建设煤炭运输新通道,即准格尔至集宁-正兰旗-多伦-围场-凌源至绥中芷锚湾,保障曹妃甸和芷锚湾两个深水港成为我国能源大通道的咽喉地位;四是统筹能源各部门、各环节的发展,合理规划输煤与输电,合理布局火电与核电,协调电源与电网的发展。
立足国情,坚持因地制宜。大基地建设、远距离输送不是唯一的方式,从发展趋势看应鼓励小规模、低电压、分散型、就地消纳的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对不具备远距离输送条件,也不能就地消纳的,可暂缓发展或待机发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立足节约,形成节能优先体制机制。按照科学供给满足合理需求的原则,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长速度和消费总量。
立足科技创新,抓住世界新一轮能源革命的历史机遇,提高整个能源供应的技术附加值含量。
2.完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保障能源安全供应。树立并落实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能源安全观,全面注重油、气、煤、核等的供应安全,为国家安全及经济安全提供能源保障。
采取综合措施保障石油安全。一是加强国内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保持石油供应长期稳定;二是尽可能加入到国际合作架构中,全面进入国际市场,特别是积极参与期货和现货交易,将市场作为获得石油产品的主要手段;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石油战略储备体系和预警体系,在建立完善现货储备的同时,抓紧建设石油期货储备;四是把金融安全与石油安全合并考虑,建立外汇储备与石油储备的转换机制,使国内庞大的外汇储备服务于国家经济安全和能源安全,统筹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和石油石化企业,争取国际石油定价权,有效规避国际油价风险;五是积极稳妥推进石油替代。
提高煤炭的安全、高效、清洁开采和利用水平。在完成煤矿经营体制整顿基础上,应重点解决煤炭安全生产问题;煤炭开发从以扩大生产规模为主调整为建设安全高效现代化煤炭工业为主。
建立铀储备机制,建成首批储备库。加快国内铀资源的勘察,在保有一定储量条件下,尽量多地利用国外铀资源。
建设安全、经济、稳定、智能的电网和电力系统,提高电网抵御军事打击、恐怖活动、自然灾害的能力。
3.切实解决结构调整问题,为优化能源结构奠定基础。能源结构的重大调整需要较长周期,欧美等国的能源结构调整均用了20多年时间,才实现多元化,明显降低了对煤炭和石油的依赖程度。优化我国能源结构,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