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重点地区是指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四省市已确定减量目标,即到2017年,上述四地煤炭消费量分别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1000万吨、4000万吨和2000万吨,累计8300万吨。剩余省区市将在今年6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等部门上报减量目标。
业内人士分析称,为支持重点地区加大煤炭减量替代力度,国家在电网建设、环保电价政策等方面提出诸多“含金量”颇高的措施。同时,跨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得到了鼓励。按照惯例淘汰落后钢铁、水泥产能和小锅炉等产生的减煤量,将可用于支持煤炭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少的燃煤发电项目。目前,《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仅对该行动方案进行了细化,使其更具操作性,也给煤炭行业转型发展列出了倒逼时间表。
煤炭行业的整顿措施并不仅此一例。事实上,自2014年7月底国家发改委召开煤炭行业脱困联席会议至今,国内煤炭价格出现企稳态势。进入2015年,国家发改委将煤炭行业脱困工作的重点转向进一步遏制煤矿违法违规建设方面,更多强调遵循市场规律办事,与此同时强化煤炭行业消费缩量目标管理。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了近期煤炭经济运行和脱困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认为,去年下半年以来,各有关方面通过不懈努力,煤炭行业脱困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受市场需求乏力、存煤居高不下等影响,市场价格出现回落迹象。特别是部分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问题依然突出,行业脱困形势仍然严峻。2015年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要依法依规推进,要更多地遵循市场规律,关键要调整好供求关系,重点围绕对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不安全生产、超能力生产和劣质煤生产消费四个方面严格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