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50、100毫克/立方米。
日前,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这是公开信息中,第二个出台国家《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地方版的省份。2014年11月,江苏省已发布《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地方仍在摸索
从去年9月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至今已四个月有余,截至记者发稿时,只有江苏和安徽的地方版行动计划已公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曾发布《关于分解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中央发电企业按照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区、本企业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于2014年11月底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和有关部门。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发改委和环保厅曾于去年10月下发《关于尽快制定现役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升级方案及拟实施年度安排计划分别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和环保厅。但目前,山东省政府及其发改委官方并未公布具体规划。
同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月份印发的《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只对未来3年提出了规划,至于如何贯彻落实国家2018年到2020年的煤电节能减排计划,仍不得知。
“国家发布的《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标准高、实施起来难度大,要给行业适应的时间。”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他认为,去年7月起开始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成为史上最严,而此次国家《行动计划》严上加严,对于要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电厂抑或是地方政府而言,如何实现此次《行动计划》的目标,还在探索期。
要求高见效快?
从已经发布的地方版《行动计划》看,均提出了比国家更严格的标准。
国家《行动计划》规定,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东部地区现役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和国家标准相比,安徽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目标平均供电煤耗低了5克/千瓦时。根据安徽《行动计划》,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5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 克/千瓦时;全省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排放限值。
江苏也一样,规定“全省在役燃煤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5克/千瓦时”。但是在目标完成时间和机组改造范围上,江苏省除了将完成目标时间提前了2年外,对10万千瓦以下的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18年年底,全省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全省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重点区域特别排放限值。
此外,在《行动计划》中,江苏省还明确了每个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江苏省标准更严格,任务也更重。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分解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下达的地区分解目标任务,江苏省有5526万千瓦机组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占全国63366万千瓦机组的8.7%,排名全国第一;有5881万千瓦机组需要进行环保改造,占全国21397万千瓦机组的27.5%,在东部地区排名第一。
“分解到各省的任务不同,地方政府出于各自考虑,标准高一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会大一点。”上述人士表示。
尽快出台有益
2015年既是“十二五”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关键年。国家《行动计划》目标完成时间是2020年,各省市如何贯彻落实国家《行动计划》,也关系到 “十三五”的规划和发展。
“我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比重偏高,煤炭消费比重高达66%,发电量中煤电比例为75%,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约28个百分点。”但是去年6月,时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清洁高效利用煤炭资源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石。”
在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方面,吴新雄首先提出的便是持续提高发电用煤比重,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
“谨慎在所难免,但是地方也要尽快出台相关落实计划,才能让发电企业明确未来发展方向。”上述业内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