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妥善处理好化解过剩产能与稳增长的关系。一方面坚决遏制新增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和在建项目监督力度,另一方面大力支持先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产品调整、两化融合等有利于内生增长的投资,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战略布局一批重大项目,鼓励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等优强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支持有条件企业在海外建立资源开采、冶炼和精深加工基地。
二是大力拓展原材料工业产品市场需求。围绕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和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强化上下游合作,积极推进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和应用。依托高强钢筋、高性能电工钢、船舶和海洋工程用钢等协调机制,推动高端钢材应用。依托新型铝材上下游合作机制,加强产需衔接,推广铝合金车厢和飞机用关键铝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做好产品评价和标识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动高分子材料在轨道交通和高端装备领域的应用。
三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继续深化行业管理。针对当前钢铁、化工、有色等行业下行压力突出的情况,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密切监测生产、价格、效益等运行指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完善行业规范管理,加强已公告企业的动态检查,逐步建立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强化公告名单与金融、环保、能源等方面的衔接和联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重点产品进出口协调机制,妥善解决国际贸易争端,保障出口环境。
四是继续培育新材料产业,引导新材料产业健康发展。强化顶层设计,制定促进新材料发展行业指导意见。结合科技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推动重点新材料研发和应用重大工程实(财苑)施方案的编制论证。研究组建新材料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专家咨询委,开展新材料统计体系、认定体系、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风险补偿机制,以用带产、以产促用,努力形成上下游良性互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尽快研发突破一批、工程化应用一批、产业化量产一批,实现新材料产业的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