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投入、保投产。我市煤炭部门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组织银企对接,引进民间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督促参股方跟进投资,为矿井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在确保安全、质量和“六化”标准的前提下,对重点建设项目制定建设计划,实行旬调度、月讲评、季考核、年奖惩制度,对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或未按期竣工验收的,严格问责。同时,简化管理程序和环节,让煤矿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建设项目中去,助推矿井建设有序有效推进。
抓落实、促增长。在深入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煤炭20条、17条和市政府出台的煤炭12条措施的同时,我市煤炭部门继续实行“同煤同用、煤电互保”,组织煤矿与电厂签订供煤用煤合同;严格执行停提环境治理保证金和转产发展基金,增加煤炭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加大生产经营秩序整治力度,认真落实省市清理规范涉煤收费规定,切实给煤炭企业松绑减负。此外,还每月召开一次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提供市场信息,分析市场动态,查找问题原因,帮助企业解决销售问题,推动产量产值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抓管理、增效益。组织各兼并主体和煤炭企业在“止缓回稳促增”上下功夫,在加强内部管理上见实效,建立健全经营倒逼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科学组织生产,拓展运销渠道,加强经济核算,严格成本控制,勤俭节约办企业,狠抓扭亏增盈。
抓安全、保发展。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的理念,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准绳,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领导挂牌责任制,深入贯彻矿长保护矿工“双七条”规定,坚持“三个绝不能过高估计”,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此外,还继续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对违法组织生产、违规施工建设、以建设之名出煤、批小建大、非法转包承包和私挖滥采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抓服务、提效率。煤炭部门变管理型服务为服务型管理,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滞后服务为超前服务,变单一服务为全程服务,组织煤炭工作帮扶领导组和技术服务队,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一线帮扶指导、答疑解惑,坚持全程、全天候为煤矿服务,推动煤煤炭产业向规模化、高端化、集约化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