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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减负红利逐步释放

       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取缔自治区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立税不增加企业总体负担……煤炭资源税改革,对苦苦挣扎的煤炭行业而言,被称为当前的一剂“强心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12月1日起,内蒙古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正式实施,自治区首先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批复并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政府将我区的煤炭资源税税率确定为9%。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地税局发布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和自治区煤炭资源税洗选煤折算率。同时,自治区公布了《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要求全部取缔地方政府自行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经测算,与改革前相比,全区煤炭企业实际税费平均负担降低4个百分点以上,2015年预计全区煤炭企业减负达103亿元以上。
  作为煤炭资源大区,我区的煤炭产销量居全国首位,与煤炭相关的产业占全区经济规模的1/3左右。煤炭资源税改革究竟能释放哪些红利,给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哪些影响,当前效应是否显现?今日本报为您一一揭开。
  减负红利逐步释放
  清费立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执行9%的税率,煤炭资源税改革在我区的实施效果究竟怎么样?我区财政部门和地税部门一直紧密跟踪。
  数据显示,我区的煤炭资源税征管顺畅运行,目前改革初见成效,税增费减,煤炭企业总体负担率下降,煤企“减负”红利正在逐步释放。
  “这次改革可以实现价税的正比例关系,适当减轻纳税人的负担,特别是还减少了煤炭企业不合理的涉煤收费基金,煤炭企业非常欢迎。”我区的一名基层税务人员如是说。
  实施改革一个月的情况显示,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等煤炭主产区企业总体减负。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央企业,资源税改革后,该企业所承担的和资源税相关的税、费负担降低了约1.51元∕吨。2015年全年销量预计约实现3000万吨,按照2014年的平均售价来估算,全年预计将少缴资源税及相关费4500余万元。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地方煤矿,2014年吨煤负担的资源税及各种税费为17.2元;改革后按照“立税清费”的思想、停征其缴纳的政府规费,将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该企业销售的吨煤税费负担将降低约5.86元,2015年预计将减轻税费负担约6000多万。
  记者了解到,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是在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的基础上进行的。从前两个纳税期来看,实行从价计征之后,我区已同期清理收费基金11亿元。
  经测算,2015年自治区煤炭企业减负103亿元以上,其中,鄂尔多斯市煤炭企业(含央企) 预计减负约92亿元以上,其他盟市地区煤炭企业减负预计约11亿元以上。
  改革后,《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之外明令取消的收费,个别地方仍在征收。为此,自治区政府坚持“清费立税”原则,加强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资源税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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