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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防城港进口煤炭317.73万
中国煤炭资源网 发布日期:2015-04-13 09: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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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防城港完成进口煤炭检验124批、317.73万吨,同比分别减少65.6%和31.0%,其中,褐煤进口减少幅度达44.9%,边贸进口越南无烟煤减少幅度高达80.7%。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国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和使用等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在保障进口煤炭质量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1-3月防城港仅检出4批次进口边贸越南煤炭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煤炭检验合格率达97%,口岸煤炭进口保持质量稳定,以往较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褐煤和越南无烟煤等劣质煤进口得到有效遏制。
另外,1-3月广西全区完成进口煤炭检验160批、535.28万吨,同比分别减少65.4%和24.2%,进口煤炭主要经防城港、钦州和北海口岸进境。防城港仍是广西进口煤炭数量最大的口岸(煤炭检验量约占广西全区的59.4%)。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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