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该批煤炭由澳大利亚NEWCASTLE港口发出,整船货物提单量共计7万余吨,计划在舟山卸货3万余吨,剩余部分运往江苏泰州口岸。
该批煤炭于3月20日运抵舟山六横口岸开始卸货,3月21日完成卸货。浙江检验检疫局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在卸货过程中取制样并制备分析样送实验室进行检测。
经检测,该批煤炭氟含量超过《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高限值,这是该局首次在进口煤炭中检出氟超标,也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国首次在进口澳大利亚煤炭中检出氟超标。
浙江检验检疫局依法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将该批煤炭移交舟山海关作退运处理,舟山海关于4月30日做出责令退运处理。
为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进一步保护环境,减轻雾霾危害,中国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不符合《办法》所规定的质量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