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做了一些测算,整个工业PPI已经连续38个月负增长,2015年4月PPI同比下降4.6%。大体而言,煤炭、石油、石化、钢铁、铁矿石五大行业PPI负增长20%多,这五大行业对整个工业PPI下降的贡献占70%以上。
同时,企业利润增速从2014年8月之后开始明显下降。2015年前两个月,利润累计同比下降4.2%。如果剔除上述五大行业,利润增速则相对稳定,与去年全年水平大体相当。换句话说,目前工业利润下降主要是由这五大严重产能过剩行业引起的,如果这种状况不改变,整个工业就会长时间处于困难状态。
因此,需要对这五大行业实施“去产能”计划,通过总量下调,使得价格逐步回升,并达到新的平衡。但现在来看,这个“去产能”的过程相当缓慢,我们仔细分析了原因,这和中国经济体制的特点有关系。由于政府在整个经济活动中介入较深、干预较多,当这些行业往上发展时,政府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在行业下行时,地方政府强调“稳增长”,如果这些企业大幅度减产,则相当于减少当地政府的GDP,另外,也会减少增值税收入,所以地方政府对减产并不积极。
从这个意义来说,“稳增长”和“稳效益”是有矛盾的。从“稳效益”角度来说,这些行业有必要大幅度减产,以达到新的平衡,然后产品价格回升,企业恢复盈利。新的均衡点比原来的低一些,在一段时间内,生产规模收缩,增长速度放缓,在这种情况下,便存在“稳增长”和“稳效益”谁服从于谁的问题。
走出这种困局有两种思路。一种是用大规模刺激政策增加投资需求,由此提高供给侧的产能利用率,试图恢复过去高增长时期的平衡。这种办法面临的最大约束是历史需求增速峰值的“天花板”,投资需求不可能再达到足以拉动供给侧已有产能的规模。尽管基础设施、房地产等投资还有一定空间,但短期“透支”将会减少未来需求,而今后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还要靠投资支撑。同样不能忽视的是,过度提高基础设施投资等指标,将会加大地方本已严重的财政金融风险。
另一种思路是在需求侧适度稳定投资,目的是防止需求短期内过快下滑,同时为供给侧调整争取时间;重点放在加快严重过剩行业的退出和重组,较大幅度地减少产能,通过减产带动价格回升、企业效益改善,从而建立起与新的增长潜能相适应的供求平衡关系,也就是达到“转型再平衡”。
道理各个地方都懂,减产以后价格回升,企业恢复盈利,对他们是有好处的,但问题是大家都希望别人减自己不减。这是典型的“囚徒困境”。如果老是这样持续下去,这些行业长期处于亏损状况,财务状况会越来越差,一些好的企业也会被拖垮。中国“去产能”是必须要做的,早做比晚做好,早做早主动,损失小一点,还能够比较早地从困局中摆脱出来。
所以我们提出一个方案,方案的第一步是各省在钢铁、煤炭等严重过剩行业实行等比例减产。初次可考虑全国范围按照10%比例减产,国家有关部门与相关省份签订减产承诺或协议书。
企业要减产甚至关闭,就需要给予资金支持,包括职工安置、投资者补偿,为此可以考虑由地方政府来发债,中央政府给予贴息补助。我们建议设立“严重过剩行业减产转型基金”,主要通过发行长期专项债券筹措资金。按相关省份减产规模对应确定债券发行额度,由省级政府发债并偿还,中央财政贴息。该基金主要用于企业关闭、重组减少产能的补贴,相关职工安置和再就业培训补贴等。
方案的第二步是允许减产的配额公开交易。打个比方,A、B两省总产量分别是1000万吨,按照规定,两省应分别减产200万吨。由于A省竞争力较强,B省较弱,A省可以不减,到B省购买200万吨的减产配额,B省在减了200万吨之后再减200万吨,卖掉配额可以拿到一笔钱,给予关闭、退出企业补助。这样也为A省发展留出了空间。
这样操作,可以达到几个目的,一是减产任务完成了,二是可以实现优胜劣汰,三是给实行减产的地方以补偿,使社会矛盾更容易化解。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河北省唐山市在市政府主导下,成立了一个专门的公司,尝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
如实施上述减产转型、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将会给社会发出一个重要信号,即相关行业的供求关系将发生重要变化。信息出来,就可能带动价格回升,改善盈利状况。
在严重过剩行业中,煤炭、钢铁行业占比较高。据初步测算,这两个行业所需的基金规模分别为800亿-1000亿元和2000亿元,债券期限十年以上,且由中央财政贴息,对地方政府不会形成压力。短期内地方可能由于减产影响到GDP和税收增长,而一旦价格回升,这些损失将会得到弥补而有余。这是一个“以量换价”的过程,总体上对地方有利。
由此而论,这也是一项对严重过剩产能集中地区,特别是重化工业比重偏大的老工业基地摆脱困境的支持性政策。
按此方案实施,应该有必要的配套措施,比如相关行业企业的不良贷款,该核销就要核销。不少银行为了不把自己的不良率抬高,采取以新补旧等办法,目的是不核销坏账。对银行来说,要面对这个现实。
如何把减产计划落实到位,防止“别人减我不减或少减”的情况出现,应有相应的预防和惩罚措施。可由国家统计、审计部门到相关地区进行核查,也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如发现不减、少减或“假减”等情况,公开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国家财政贴息。
过去一些年是钢铁、煤炭等重化工业的高速发展期,那时候就应该让它发展,而现在需求已经碰着屋顶了,该收缩时就要收缩。过去,有关政府部门提出一些调控政策,收效不大。需要反思这些政策与发展阶段的适应性,与市场经济规律的适应性,以及调控的思路和方法是否对头。
从政府来说,管制是为了约束企业行为带来的负的外部性,主要指标应当是环保、节能、安全,不论企业规模大小,不论设备新旧,达标就要保护,不达标则要惩罚。而在实际调控中,往往是以企业规模大小、设备新旧为标准决定是否关掉。有的炉子容积小一点,在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都达标,为什么要关掉?如果大的炉子在环保、节能、安全上有问题,你管不管?
政府管制,最好不要使用具体的经济技术指标,因为这些指标的功能是很复杂的,难以作出准确判断。用企业大小、设备新旧来衡量产能是否“落后”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还是过去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思维方式。
在全国范围实行严重过剩产能减产计划,是采取行政和市场相结合的办法,等比例减产是行政办法,减产指标可交易是市场办法。在一个省的范围内,也可以采取这一方案,省里确定减产总量,等比例分到市或县一级,同时允许指标交易,并有一些配套政策。
至于何时减产到位,将主要依据相关产业市场供求状态作出判断。
根据估算,相关行业减产10%大体是必要的。随着价格回升,当企业盈利水平接近或达到社会平均盈利水平时,可以认为减产基本到位。显然,不同行业的减产到位点是有区别的。这些行业的盈利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后,全社会企业盈利水平将会进入稳定状态,即使增长速度有所波动,亦可从容应对。从全局看,这时有很大可能性找到了中高速增长的均衡点,经济将会进入一个比较平稳且可持续的增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