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产销协调制度,由集团领导牵头,每月召开协调会议,营销分公司会同煤炭生产单位,面对面解决煤炭生产销售和质量问题,指导煤矿生产质优适销产品。今年3月,大庆石化公司提出每月需要高灰粒煤3万吨。龙煤集团立即召开协调会议,安排鹤岗煤炭公司组织洗煤厂专门生产加工,满足了用户需求。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营销分公司每天召开调度会议,由驻外公司反馈市场信息,驻矿办事处反映煤矿生产情况,根据用户需求及时改进生产品种和产品质量。
建立煤质考核制度。在加强煤矿生产加工质量管理的基础上,营销分公司制定《加强煤炭质量跟踪验收管理办法》,营销质量管理部门实施煤质监督职能,对质量指标进行动态监控,开展百分量化考核,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出矿厂。今年以来,通过监督检验返厂回卸煤炭180车,保证了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产品质量。
建立用户驻厂制度,集团驻外销售公司每个用户派一名专职驻厂员,加强对用户跟踪服务,每天掌握商品煤到厂情况,出现质量数量波动,及时与用户和生产单位沟通处理。今年5月,沈阳炼焦煤气公司提出精煤灰分超差,驻厂员马上向营销质量管理部门汇报,会同煤矿专业人员及时到现场跟踪采样复查检验,结果符合产品相关质量标准,向用户说明情况后,消除了误解,维护了龙煤的质量信誉。
前不久,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对国有煤炭企业进行了煤中有害元素普查。普查结果对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汞≤0.6ug/g、砷≤80ug/g、磷≤0.15%、氯≤0.3%,而龙煤烟煤实测汞0.008~0.025ug/g、砷1~3ug/g、磷0.004~0.033%、氯0.007~0.026%,煤炭产品有害元素均低于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