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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次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5-07-31 09: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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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苏省政府获悉,该省将首次对315千伏安以上大工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在7月份模拟运行后,于8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8月份10:00—11:00和14:00—15:00各1小时尖峰时段内,如果南京日最高温度超过35℃,则全省工业用电大户的电价将在峰期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1元。
尽管上半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和工业用电量同比分别仅增长1.8%和1.1%,但时段性电力紧缺情况仍频繁发生,尤其是在夏冬两季,对全网电力平衡形成挑战。“在‘峰谷电价’基础上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可以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企业错峰用电,调节电力供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效益统筹协调。”昆山市是江苏省工业用电大户,国家电网昆山供电公司工程师程伦说。
江苏省还明确,该省尖峰电价的实施条件是日最高气温超过35℃,具体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后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南京次日最高温度为准,如果日最高气温超过35℃,则次日全省工业用电大户在特定时间段内实施尖峰电价。不符合实施条件的日历天,尖峰段电价执行峰段电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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