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财政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因地制宜、以粮为先、市场导向、统筹整合、利益共享”的基本原则,以提高农业要素配置效率为目标,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运用支农政策组合拳,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着力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意见》从政策倾斜、能力提升、机制创新、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财政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多项政策措施。一是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突出资金投向和使用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倾斜力度。其中,调整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二是强化支农项目对接,大力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垦改革发展,着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提升适度规模经营能力。
三是创新规模经营有效实现形式,加强财政与金融协调合作,支持引导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切实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加大财政支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