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深化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山西省继煤炭清费立税改革、煤焦公路运销体制改革之后在煤炭领域推出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对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推动煤炭革命和煤炭“六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小鹏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突出权力监督、抓好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完善设计科学、流程规范、运行高效、公开透明、弊革风清的煤炭行政审批制度。
要改革审批事项,大幅度取消、整合、调整煤矿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审批事项。
要规范审批行为,界定审批权力,清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煤矿证照申领。
要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协调,实行阳光运作,加强监督制约,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涉煤审批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快捷便利。
会议原则同意山西省煤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决定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通过这轮改革,山西省共减少25项省级涉煤审批事项,占原有63项审批事项的40%。其中,取消8项,整合7项,下放1项,改由主体企业实施3项,纳入部门日常管理6项,审批环节和企业负担将减少1/3,审批时间可缩短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