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山西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范围和分工是:各市辖区内的地方监管煤矿,由市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国有重点煤矿、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由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煤炭工业厅负责对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省级督查。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煤矿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级督查突查”的交叉方式组织开展。省煤炭工业厅组成两个省级督查组,分南北两个片区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相关市、集团公司所辖(属)煤矿进行督查突查。同时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相关市、集团公司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各煤矿对上级部门检查以及省级督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彻底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停止使用民爆物品,并派专人24小时盯守,跟踪落实,直到隐患彻底消除。从11月开始,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对所辖(属)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落实,12月底之前要对全省煤矿井下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