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2掏矸巷迎头未使用前探梁,三岔门处第四排右帮钢棚棚梁出牙壳,给予当班安监员曹新峰和掘进专业检查人员刘栋罚款50元处罚。”8月28日,新安煤业公司下发顶板管理专项检查通报,对违反顶板安全管理“十个严禁”的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了严厉处罚。
煤矿顶板管理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矿井顶板事故教训,该公司针对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矿压显现明显、顶板灾害威胁日益严重的实际,制定出台了“加强顶板安全管理‘十个严禁’规定”,着力提高顶板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顶板事故。
据了解,该公司顶板安全管理“十个严禁”规定从工作面生产、安装回撤、掘进迎头施工、巷道支护、矿压观测和支护材料、支护强度等各个环节,对煤矿顶板管理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
为确保“十个严禁”规定在现场得到有效落实,该公司还不定期组织专项大检查,重点在采煤面初次放顶、末采、过大断层及安装撤除期间,对掘进迎头开门透窝、三(四)岔门、沿空送巷、大断面施工、巷道修复和顶板破碎淋水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顶板安全。对于现场违反“十个严禁”规定的,对责任人进行严重“三违”登记,并连带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姚中林 朱同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