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业的根本出路在于走高效清洁利用之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将加快发展现代洁净煤技术,引领煤炭行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针对当前我国洁净煤技术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本报记者近日专访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洁净煤综合利用部主任、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副理事长张绍强,请他谈谈对洁净煤技术发展的认识和理解。
清洁高效利用的核心在于消费侧的超低排放
《中国电力报》: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很大程度上依靠于洁净煤技术的发展,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在致力于发展洁净煤技术,但目前煤炭产业仍未摆脱粗放式发展,是什么原因呢?
张绍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煤炭产业的粗放式发展不是一个体系的问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核心在煤炭的消费侧超低排放问题,而煤炭产业的社会分工主要是开采和提供煤炭,其粗放式发展与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没有太大的逻辑关系。
至于洁净煤技术,其内涵包括范围很大,既有生产侧的产品清洁化工作(选煤),更主要是各种煤炭消费用户侧的末端排放控制,这是煤炭这种天然矿物燃料的秉性所决定的。虽然我国一直在致力于发展洁净煤技术,但是由于政策的配套性不够、强制力不足,导致在技术超前的情况下,煤炭洁净高效利用的发展还不够快。 煤炭产业粗放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社会专业化分工过死,行业壁垒过严。
在过去,煤炭行业只能挖煤,政策不允许煤炭行业搞发电、也不允许进行煤化工等清洁化转化产业的发展,这些工作是交由相关下游产业行业去进行。煤炭企业要发展、要做大做强,只能是追求产量和开采效率而已。煤炭行业的煤炭清洁利用责任和社会分工就是洗选,尽量让商品煤质量高一些、均质一些而已,煤炭企业一直在大力发展选煤,目前平均入选率已经超过60%,但是选了后依然还是煤炭,受制于煤炭下游用户。此外,煤炭开发参与的主体过多过滥,我国2600多个县都有煤炭资源,都在开采煤炭,共有16个行业进入煤炭开采业,国家难以根据市场需求调节生产,使煤炭产业大起大落,非常被动。
如果不进一步打破相关的行业发展壁垒,将会影响这一局面的改观。
分质梯级利用有利于提高煤炭自身经济性
《中国电力报》:有序开展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对促进我国煤炭分质利用和提质技术水平的提高意味着什么?
张绍强:煤炭的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是如何挖掘资源效益最大化的问题。受制于煤炭的天然属性,分级分质梯级利用也有个“度”和可能性问题,其实一直以来都在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如可炼焦的煤炭用于炼焦、块煤用于造气等都属于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范畴。 近期所谓的分级分质梯级利用是特指低煤阶煤的高效利用工作,因为中西部开发的大量是长焰煤,还有部分褐煤,这种煤在各个矿区还有其自身一些特殊的特性,如挥发分高、含油率高、含水过高等,主要是针对我国“缺油少气”的先天性资源短缺,国家大量缺油、缺气需要进口,可这部分长焰煤中可以通过热解获得大量油气,避免一把火都用锅炉一烧了事,把长焰煤中大量宝贵的高附加值油气低效利用了。另外褐煤含水过高,难以远程运输,需要就地先干燥改质后才更有利于远途运输,所以近几年突出提出了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的概念。大量长焰煤、褐煤通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能够挖掘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同时市场需求空间也比较大。随着雾霾治理的深入,这一概念进一步扩展到对褐煤、长焰煤工业和民用散烧煤的“消烟”净化方面,还有扩展到高硫煤专职用于煤化工等方面。
根据各种煤炭的自身特性分级分质梯级利用,能够充分挖掘这些煤炭的经济价值潜力,附带也对煤炭燃料有一定程度的净化作用(主要是硫分去除)。但是对长焰煤进行热解提质后剩下的大量半焦,其燃烧性能必然有所改变,需要有针对性的应对。整体而言,通过分级分质梯级利用,可以获得一定量的油气资源,可以补充部分油气资源不足,既有利于提高煤炭自身的经济性、又有利于提高国家油气供应保障。
鼓励社会力量加入煤炭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
《中国电力报》:煤炭废弃物利用是当前煤炭消费中的一大难题,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更好地消纳煤炭废弃物,解决煤炭高效清洁利用问题?
张绍强:煤炭废弃物专指煤炭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的煤矸石、洗矸、煤泥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矿井水和矿井瓦斯这“煤矿三废”,与煤炭末端高效清洁利用不是一回事,这属于煤炭清洁生产领域。
煤炭消费侧的废弃物主要是粉煤灰,此外还有脱硫石膏、脱硝废弃催化剂等。但是这两个领域的废弃物处置都是所谓的“难题”。
首先,我国由于原煤产量巨大,原煤入选总量达到24亿吨,当年排放的煤矸石、洗矸和煤泥总量接近7.2亿吨,其中约4亿吨热值在每千克1500千卡左右,可以作为低热值煤矸石入炉燃烧发电利用,我国每年抽排的矿井水达到62亿立方米以上,排放的矿井瓦斯折合甲烷纯量超过200亿立方米,这些废弃物都具有一定的综合利用价值。
其次,我国燃煤电厂每年发电产生的粉煤灰渣超过5亿吨,脱硫石膏和脱硝废弃催化剂接近1亿吨,电厂废弃物的利用价值比较低,无害化处置压力较大。
对这些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国家应当放开其综合利用管理,并大力鼓励和刺激社会力量,加入这些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中来。对煤矸石、洗矸和煤泥,循环硫化床锅炉发电是最好的综合利用和消纳措施,应该放开煤矸石发电管制;对矿井水应该支持其产业化,减免水资源费等各种税费,并鼓励经过深度净化的矿井水进入城市供水系统;对矿井抽排瓦斯应鼓励开展瓦斯“销毁”,余热利用,启动碳汇和碳减排核证交易。对燃煤电厂粉煤灰的利用应当给予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对脱硫石膏和脱硝废弃催化剂资源化应加大研发力度,鼓励循环利用,并给予全额的税费减免等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