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郴州市煤炭产业科学、安全发展,郴州市于去年9月出台了《郴州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启动了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体思路,郴州市对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等13类小煤矿依法实施关闭或淘汰退出。去年底,郴州市列入2014年关闭退出的65家煤矿全部关闭到位,其中57家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为奖励、补助关闭煤矿的职工安置、经济损失、实施关闭等费用支出,湖南省财政设立了“小煤矿关闭退出奖补专项资金”。经过郴州市向湖南省财政厅申请,去年底,湖南省财政测算并按总奖补额的30%预拨了8000万元给郴州市。今年,湖南省财政厅清算后,将剩余的1.71亿元奖补资金于近日下拨郴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