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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煤监局对省内6个产煤市进行安全监查

      近日,河北煤监局开展了对河北省主要产煤市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并针对监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向6个产煤市政府发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同时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政府专题报告监查情况。
  
  这次对产煤市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专项监查,是该局为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而开展的,为此,该局成立了局长周德昶任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4个监督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邯郸市、邢台市、唐山市、承德市、市、张家口市6个产煤市进行了监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生产矿井、停产待整合矿井及暗查暗访非法生产矿井等形式,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依然存在,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不到位,煤矿重组整合工作进展缓慢,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不高等主要问题。
  
  针对监查出的问题,河北煤监局向6个产煤市政府发出工作建议:一是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国土、安监、公安、供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巡查督查,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窝点,严防死灰复燃。
  
  二是督促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工作。建议完善地方煤矿退出关闭的经济补偿政策;加强煤矿整合技改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不按要求整合技改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和边技改边生产的一律实施关闭;继续加大“双停”矿井的监管力度,确保所有“双停”矿井监管到位。
  
  三是加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议制定出台地方政府领导和监管部门深入煤矿现场的有关规定,明确产煤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下井1次,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下井1次。
  
  河北煤监局已拟将检查发现的非法盗采问题移交省国土厅处理。拟联合省煤管局10月份对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开展1次执法业务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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