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公司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矿区物资供应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自9月25日到11月10日,在矿区集中开展一次物资供应价格专项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将紧紧围绕矿区物资供应价格及形成机制、日常供应价格维护及时性等工作,检验业务管理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职能作用发挥情况。旨在通过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落实措施,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矿区物资供应秩序,促进采购物资价格回归,杜绝利益输送,促进集中物资供应“质优价廉”的本质属性回归,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此次检查活动覆盖面广、范围大,将对今年1至8月份矿区统一供应物资以及涉及物资定价、采购、合同签订、使用等单位、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矿区所有统一供应物资价格进行分析,同市场流通相同商品进行性价比比较,排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物资,开展专项分析;调查了解矿区供应物资价格形成机制,即定价的标准、依据以及执行过程;检验价格维护职能发挥情况,重点查看物资能否做到随市场价值波动,在全国能源、原材料价格普遍下跌的情况下,下游产品价格有没有相应敏感度;调查市场调研参与人,特别是参与筛选客户、调研商品价格的业务员,是不是深入市场进行科学调研,是不是把调研对象真实情况如实向上级反应。
为高效、快速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此次检查活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9月25日至10月15日为自查阶段,10月16日至31日为集中检查,11月1日至10日为落实整改阶段。其中,在集中检查阶段,集团公司纪委将联合物流中心等单位,采取听取汇报、专项核查、单独谈话等方式,进行深入全面检查,并形成专项分析报告。
为确保活动开展质量,加强工作领导力度,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由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辛生业任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在集团公司纪委纪律检查室设立了活动办公室。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能够发现自身问题并及时上报纪委进行纠正的单位、部门,免予追究责任;对未及时上报的以及检查组发现价格虚高,所在单位、部门又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一律追根溯源,明确责任,给予严肃处理。(王亚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