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山东省国资委在济南召开“第三届省管企业道德模范表彰会”, 隆重表彰省管企业道德模范。会前,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省文明办副主任王龙飞,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时民等领导亲切会见了第三届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并合影留念。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作了重要讲话,省国资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时民主持会议。
在本次省管企业道德模范评审过程中,全省国资监管系统一共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382名;省国资委党委经过评审和民主投票,共计表彰52名省管企业道德模范、50名省管企业道德模范提名奖。其中,集团公司推荐的两名候选人全部获奖,他们分别是梁家煤矿王培浩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助人为乐模范”,汽运公司徐广涛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提名奖”。
围绕加强省管企业道德文化建设,张新文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各省管企业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一要深刻认识面临的形势任务,增强省管企业道德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抓住重点环节,提高省管企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省管企业道德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张新文强调,各省管企业要把道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特别要重奖道德模范,引领社会风气,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与创建“厚德鲁商”活动有机结合,实现常态化,汇聚道德建设的强大合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关心和参与道德建设的生动局面。(本报通讯员)
会场
张新文讲话
王培浩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助人为乐模范”
徐广涛荣获“山东省省管企业道德模范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