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承诺的重点内容包括“确保证照齐全有效,依法办矿,合法生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等11个方面。
煤矿企业每年要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出安全承诺,每年年初要将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认可的安全生产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报送至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同时要将上一年度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向属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把煤矿企业履行安全承诺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每半年对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情况组织一次抽查。发现煤矿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的责令其立即进行改正,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据悉,《江苏煤矿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是江苏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