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外贸出口煤炭堆存保管费执行以下收费标准:10天以内免收堆存保管费;第11-20天(含第20天)按照0.20元/吨·天收取堆存费;超过20天按照0.30元/吨·天收取堆存费。
新规之前的执行标准为:秦东站港区1-10天按0.2元/吨天收取,10天以上按0.3元/吨天收取;柳南站港区收费为0.2元/吨天。
也就是说无论新旧堆存费,40天的费用均为8元/吨,但依新规,1-20天最高能省2元/吨,20天-40天,递减,直至第40天新旧堆存费用相等,40天以后,新规0.3元/吨天,旧例0.2元/吨天,所以说超过40天堆存费相比之前是上浮的。
新规免收部分费用,煤炭在港期间因灭火作业产生的堆存保管费;因港方原因导致煤炭船舶移泊作业产生的拖轮费;实际装载量不足1万吨(含1万吨)船舶装船作业产生的2.6元/吨港口作业包干费。
当港存煤炭发生自燃时,煤炭所有权人仍需向相关港务公司提出自燃煤施救申请并签订灭火作业协议。
随着铁路发运量的下降与周围港口陆续的建成,港口方面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这已经不是今年港口第一次降价自救了,今年5月1日,秦皇岛港就已取消了单线1元、双线2元的配煤费用,意为为煤企减负,然而这种减负政策可谓是杯水车薪,并未转化成煤企的有效利润,反而为买方提供了继续砍价的空间。
今年大秦线秋季检修期间,即使有着封航压船、煤企大规模降价等因素的助力,日均调出量也并未超过9月同期。可见行情低迷,港口调出量随之日渐下滑。港口调入量方面,9月大秦线日均煤炭运量104万吨,较8月的108.5万吨减少4.5万吨,1-9月,大秦线累计完成货物运输量30504万吨,同比减少10.17%。
同时受煤价下跌影响,发到港口的煤炭价格倒挂严重,港口发运量不断萎缩,所以,当今港口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不只是煤量过多造成的压港问题,未来还有可能面对无煤可卖境地。
而且在货源总量不变乃至缩减的情况下,环渤海几大港口的竞争将变得日益激烈。秦皇岛港2014年煤炭吞吐量为2.35亿吨,国投曹妃甸港实际吞吐能力超1亿吨,而曹妃甸在建的3个5000万设计能力的煤码头,也即将加入这个超豪华阵容。京唐港方面,今年老港正在建设新煤码头,具备装、卸两个功能的煤码头。黄骅港也将发挥煤三期、煤四期码头效应,目前煤炭设计能力达1.83亿吨/年。天津港准备在南疆港区建设神华煤码头二期工程,建设4个煤炭专用泊位,设计能力3500万吨/年。
面对日益困难的生存局面,为了挽留客户,秦皇岛港对堆存保管等费用再次做出调整,以增加更多的发运量,但堆存费超40天反而属于上浮了价钱,则说明秦港希望客户提高周转率,加快贸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