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改亮点
本轮电改内容丰富,其亮点通俗总结而言,即:让“电”回归商品属性,由目前的“独买独卖”变为“多买多卖”,让发电企业和终端用户真正成为市场主体,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让电网企业专注电力输送业务(只赚过网费,不再赚差价),放开配售电环节,并培育电力交易市场,扩大直接交易主体范围、市场规模,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挑战和机遇
我国13.6亿千瓦电力装机中,火电9.16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发电量67.4%,全部发电量76.4%。火电构成中,气电只占5.3%,基本上都是煤电。因此,电力体制改革对煤炭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在这场改革中,煤炭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风险与希望同在!
面临挑战:
一是电力过剩地区,煤价承压。发电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在用电小时数下滑的背景下,火电企业可能为争取高发电量而压低上网电价,形成区域性低价恶性竞争,对成本要求将提高,最终转向施压煤炭价格,在当前形势下,一些电力过剩严重的地区,煤炭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挑战。
二是基于煤炭的火电市场将被新能源发电进一步替代。本轮电改配套文件之《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的原则。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电力系统将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如此,火电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降低,进而影响煤炭市场。
迎来机遇:
一是有机会掌握市场主动权。煤炭以其基础能源特点,长期在能源消费市场中处于被动地位,对市场变化反映迟钝。本轮电改一大亮点是,配售电放开,今后售电公司不仅可以是国网售电公司、发电公司,也可以是基于煤炭、新能源、或是“充电桩”企业建立的售电公司。煤炭企业组建售电公司具有一定优势条件,首先煤源充足,基本掌握了电力二次能源的能源源头。且煤炭企业多数有自备电厂,具备一定发电、供电技术,电力管理经验和人才队伍等条件。更重要的是,通过抓住能源消费终端,即掌握了能源供应链“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输送—消费”的两端,变被动为主动,提升能源产业话语权和硬实力。
二是有利于煤电一体化,并为“产、发、配、售一体化”的能源公司转型带来契机。从目前持有电力资产较多的煤炭企业以及煤电完全一体化的企业来看,其抵御煤价波动的能力明显强于其他企业。本轮电改的核心亮点之一是要扩大直接交易主体范围、市场规模。即煤炭企业可以发挥当前低煤价的优势,积极通过控股或参股电力企业(或被控股、参股),实现煤电一体化,并逐步向煤炭生产-发电-配售电一体化的能源公司转型。
三是有利于煤炭企业发展新能源产业。本轮电改明确,对于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峰调频电量等可以优先上网。煤炭行业应抓住这次机遇,发挥煤矿用电多、负荷稳定、网架现成的优势,利用废弃工业场地、井田地面范围及其周边地区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既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也可以有效降低用电成本,若能结合自备火电厂,更可实现多能互补,结余电量优先上网销售,实现产业转型发展。
三、展望
面对新一轮电改,煤炭行业虽面临挑战,但也充满机遇,如何规避风险、抢抓机遇是未来伴随电改过程的关键一环。各煤炭企业应积极研判形势,找准转型方向,抢占市场机会,获取改革红利,以在持续低迷的煤炭经济形势下,实现转型发展,创造另一个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