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批澳洲动力煤共13.6万吨,货值715.6万美元,计划运往龙岩、三明等地。中澳自贸区协定签订后,最新税率于今年1月1日生效,该批澳洲动力煤成为新政实施后首批受益者,可为企业减少关税约188万元人民币。
2015年12月9日下午,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马朝旭与澳大利亚候任驻华大使亚当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悉尼就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互换两国外交照会,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此次中澳自贸协定正式生效后,澳洲进口动力煤关税将从6%下降至4%,第二年降至2%,第三年之后降至零关税,澳洲进口炼焦煤关税将从3%下降至零关税。此外,无烟煤、其他煤、煤球、褐煤等从协定生效日起均执行零关税。
澳洲煤炭相较于印尼煤炭具有热值高、质量稳定等特点。我国进口澳洲煤炭主要用于冶炼钢铁、化工制造等领域。2015年厦门口岸共进口煤炭129批,共748万吨,其中澳洲煤炭33批,共274万吨,分别占25.6%和36.6%。中澳自贸协定生效后预计每年能为厦门口岸进口商节省关税4700万元人民币。
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高度重视自贸协定政策落地,立足本职,积极服务企业,出台多项服务措施确保进口煤炭顺利通关:一是实施“5+2”、“白+黑”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度,对进口煤炭实施“即时查验,即停即验”等服务措施;二是检、企、码头三方密切合作,无缝对接,确保货物顺利验放;三是重点查验现场放射性和八项环保指标,确保进口煤炭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