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华晔迪)中国国务院国资委1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指出,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流程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意见》对未来一段时间央企法治建设提出目标、做出部署。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央企业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国企改革必须依法推进。意见提出,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改革过程中,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确保法律事务机构全程参与,严控法律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对企业内部审批、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意见强调,要着力强化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企业要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执行有关反垄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负责人被视为法治央企建设的关键。根据意见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谋划部署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