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的征程已经开启,2016年,水运行业如何开好局起好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新常态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日前召开的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对此进行了部署和谋划。在此,我们立足会议主题,分析和梳理部长工作报告,结合各省市水运工作计划,提炼2016年水运发展的关键词和主题语,以飨读者。
补短
在今后工作中,要重点推进“五个更加注重”,其中包括更加注重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更加注重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深度融合与有效衔接,更好发挥水运在大宗货运中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内河水运一直是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短板,结构性供给不足问题仍然突出,需要补齐短板、强化衔接、消除瓶颈、优化网络。为此,2016年将深化综合交通运输改革,促进包括水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改革
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做好中央指定推进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下放工作。继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推动水路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推动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市场体系,推进竞争性领域环节价格改革,深化港口收费改革,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抓好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意见的实施,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海事监管模式、巡航救助一体化、界河航道管理、港航公安等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进自贸区航运创新政策落实和经验复制推广。
法治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行业监管能力。健全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制修订进程,加快制定《航道法》配套法规规章和《船舶登记办法》等重点规章,评估《港口法》实施效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依法加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推进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工程设计违规变更和沿海港口工程未批先建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提质
加快推动水运服务提质增效升级。联合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首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研究制定促进多式联运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推进集装箱铁水、公铁联运发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物流大通道建设,继续深化铁水集装箱联运试点工程。大力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着手研究物流信息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设海运强国,落实好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推进港口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继续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严格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切实保护船员合法权益。
建设
有力支撑国家“三大战略”。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依托沿海港口,拓展国际运输网络;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加快建设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做好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航道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沿江港口转型升级。
积极推进水运建设。推动《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实施,推进《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修编。全面加快“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 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内河主要港口建设。有序推进沿海大型规模化港区和专业化码头建设,实施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区四期等一批重点工程。支持珠江水运发展高层协调等工作机制发挥积极作用。
大力加强枢纽建设。着力提升主要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和服务水平,完善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
加强养护管理。制定实施“十三五”航道养护管理发展纲要;贯彻落实《航道法》,加强长江干线等高等级航道养护和航道资源保护。
绿色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推进LNG等清洁能源应用,鼓励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强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实施《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率先试行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展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推动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和港口岸线的利用效率。继续组织实施“碧海行动”计划。
开放
深化“一带一路”开放合作。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顶层设计,利用好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上海合作组织交通部长会议等机制和平台,推进规划标准对接和国际运输便利化发展。联合相关部门推进电子口岸建设,提高通关效率。
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中东欧、亚非拉等国家交通运输合作,推动我国交通运输领域资本、装备、技术标准、服务等“走出去”。支持企业参与海外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
提高国际组织事务参与能力。加大重要国际谈判参与力度,启动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履约强制审核准备工作;积极参与深海、极地等新领域国际规则制定,逐步扩大中国交通在世界舞台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深化双边、多边务实合作。务实开展与东盟等国家航行安全、海上搜救等领域的合作。
安全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以打造“品质工程”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和目标,不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继续加大水上“四类重点船舶”“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和港口危化品码头、堆场及罐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海事“三化”建设,提高海事监管能力。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海上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提高溢油应急处置、救助打捞和深海远海搜救与航海保障能力;完善港航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