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冶金电力>人民银行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人民银行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人民银行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1月25日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2015年2月上海自贸区开始试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扩大试点的条件已经成熟。与之前的跨境融资管理政策相比,此次扩大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具有本外币管理一体化、逆周期调节、总量与结构调控并重等特点,规则统一、公开、透明、市场化,有利于拓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审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高跨境融资的自主性和境外资金利用效率,改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构建了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约束机制,完善了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宏观调控需要设置和调节相关参数,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热度、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下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扩大试点的情况及政策效果,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择机在全国范围推行,在有效支持微观主体跨境融资的同时,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农行现“39亿票据变报纸”案 2名员工被立案

上一篇:矿业巨头淡水河谷一港口被叫停 全球铁矿石贸易或遇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