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滨湖煤矿开展了入党积极分子调整充实工作。
本次调整工作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条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已丧失入党信念,表现落后,经长期教育仍不见效的,不再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将列入重点向一线、专业骨干和优秀突出青年骨干倾斜,强化程序要求,数量要求,有效的提高了入党积极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调整,共59名同志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不符合要求的10名同志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行列。
(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