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30日宣布,2012年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从2012年1月1日起,要求秦皇岛港等环渤海地区主要港口发热量在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自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
发改委同时还宣布,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由现行单一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不同用电量实行不同的电价标准,电价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式逐级递增。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将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此前,由于煤炭成本快速上涨,而电价上调不大,火电企业利润被“挤压”,火电企业亏损面继续扩大,部分企业负债率超过100%,无钱买煤。受此影响,电力供应形势严峻,“电荒”一直充斥着国内市场并呈愈演愈烈之势,市场上调电价的呼声渐高。市场预计,国家发改委将于近期对上网电价进行调整。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30日在微博中称,本次工业用电上调4%,民用电需听证后才有具体方案。根据目前数据测算,直接推高PPI约0.1个百分点,充分释放后最多推高0.3个百分点,未来可能推高CPI约0.1个百分点。考虑到当前物价进入了总体回落的通道,当前调价时机选择较为恰当,但对处于经济周期低谷的企业特别是高耗能企业将带来压力。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旨在帮助亏损火电企业度过难关,以防冬季的高峰电力供应受影响,由于时值年末,调整电价对CPI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