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

       省(山西省,下同)煤炭工业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多次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煤与瓦斯突出工作不到位,特别是有的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没有及时进行突出鉴定,并且应鉴定(认定)突出矿井而没有鉴定(认定)为突出矿井。

省煤炭工业厅指出,各煤矿企业要对本企业所属煤矿每月开展一次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检查。对已鉴定为非突出煤层的矿井,要对突出鉴定范围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现开拓开采范围是否超出原鉴定范围;对其他鉴定为高瓦斯矿井情况进行一次防突指标检查,重点检查矿井瓦斯动力现象以及防突“四项指标”情况。凡是矿井开拓开采现状超出突出鉴定范围,或矿井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或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或者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煤层,必须立即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认定)。

省煤炭工业厅要求,凡是发现超出六个月未完成突出鉴定的;打钻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的;煤层突出危险性四项指标未完全达到临界值的,但当煤的坚固性系数≤0.3、煤层瓦斯压力≥0.74MPa,或煤的坚固性系数≤0.5、瓦斯压力≥1.0MPa,或煤的坚固性系数≤0.8、瓦斯压力≥1.50MPa,或瓦斯压力≥2.0MPa等情形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突出煤层)。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山东省重点煤矿春节产煤量下降37%

上一篇:全球第五大矿商去年亏损扩大逾一倍 欲加速退出煤矿和铁矿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