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了《关于已认定铸造用生铁企业动态调整情况的公示》,拟撤销对27家企业的认定。
《公示》指出,工信部对2012年3月、2013年1月公告的共两批铸造用生铁规范企业进行了复核,经企业申报,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和工信部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查,对已认定铸造用生铁企业动态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其中,铸造用生铁企业动态复核拟认定企业143家,拟撤销企业27家。
对于此次动态调整,中国铸造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温平指出,工信部在发布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时就提出,将对公告企业实行动态调整,对认定后又违反《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上报并从认定企业名单中剔除。这种动态调整是为了规范铸造行业的市场秩序,使行业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
温平表示,此次拟撤销的企业主要是在销向铸造领域的产品质量、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及工艺装备等方面不符合规范条件。例如,新版环保标准颁布实施,企业如果不及时进行同步的技改升级达标排放,就只能退出了。
据了解,为促进铸造用生铁行业健康发展,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防止落后炼铁产能变相逃避淘汰,工信部于2011年开始对现有专业生产铸造用生铁的企业按标准进行认定,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