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山西省环保厅发出《关于对装机总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国控火电企业2016年自行监测方案审核和备案情况的通知》(晋环函[2016]114号),指出下列5家国控火电企业上报的自行监测方案不完整,存在问题: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为此,省环保厅责令这5家国控火电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在今年第1季度委托山西省环保厅认定的监测单位开展汞及其化合物(或其他季度性、年度性监测项目)的监测工作,并重新向省环保厅上报自测方案,省环保厅审核合格后将予以备案并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