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钢为首的钢铁业者先前对中国大陆、韩国等6国3类进口钢品提出反倾销税、临时课徵反倾销税及回溯课徵反倾销税等主张。关务署副署长谢铃媛表示,据申请业者提供资料,涉反倾销国家钢品进口比例逐年上升,显示涉反倾销国家的3项进口钢品,可能已达倾销及造成我国產业损害,经关税税率委员会审议后,认定符合展开调查要件,决议进行调查。
谢铃媛说,镀锌钢品用途多元,可用于建材、家电、运输及农业设备等,影响產业层面广泛,其中大陆进口占有率为69.33%,韩国为4.93%,皆超过反倾销调查的3%门槛,将函请经济部就是否对我国產业造成损害进行调查。
依「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徵实施办法」规定,台湾经济部门需在接获反倾销调查通知次日40天内,也就是4月2日前,将初步调查结果通知财政部。若经认定对台湾產业造成损害,财政部门将于70日内决定是否课徵临时平衡税或反倾销税,预计最快6月11日公布初判结果,9月底前完成终判。
谢铃媛指出,目前台湾已通过课徵反倾销税货品共有5案,包含对中国大陆產制进口之毛巾、鞋靴、水泥及过氧化苯甲酰(BPO),以及对中韩进口的不銹钢冷轧钢品,一年约徵得1亿9千万税收。
另针对中国大陆產制进口的过氧化苯甲酰,课徵最终反倾销税已于去年届满5年,财政部接受业者申请继续课徵,启动反倾销税落日调查,调查结果可望在短期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