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力争2016年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6000万吨,推动煤炭行业兼并重组;
二是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利用市场机制倒逼,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三是着力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优化控制增量,根据规划有效把握水电、核电发展节奏,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就近消纳为主;
四是加快推进电改落地。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加快建立电力市场,实现直接交易,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严格管控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五是稳步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在中央审议出台《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在部分省市开展油气改革综合试点或专项试点;
六是加强能源扶贫。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
七是提高能源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优化高耗能产业和能源开发布局,降低对远距离能源输送的依赖。推动能源协调发展和互补利用,提高能源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