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保障企业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2月19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召开2016年度工资集体合同平等协商会议,对工资集体合同2015年度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订立情况作说明。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常委李建胜代表行政方,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邓保平代表职工方,双方代表本着平等协商、利益兼顾的原则,就合同文本草案发表了意见。协商修改后的2016年度工资集体合同草案将提交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五届四次职代会审议表决。
会议指出,工资集体合同协商工作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政策性,既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新的一年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应积极应对,做到降成本、提效益,加大内部协调,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保证企业安全平稳发展,做到奉献社会,造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