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益煤矿避难硐室设置安全技术措施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五日
编 制 单 位 月 日
编 制 人 月 日
审 核 月 日
安全检查部门 月
总工程师批准 月 日
矿 长 批 准 月 日
措施审查情况
一、 参加会审人员:
技术部门
安全部门
生产部门
通风部门
机电部门
总工程师
矿 长
二、 地点及时间:
地点
时间
三、 会审意见:
大方县安乐乡安益煤矿
避难硐室设置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我矿为整合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于2010年8月11日通过《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证待发。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下简称《防突规定》)第106条规定要求,我矿计划在118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防突风门外20米处设置一处避难硐室、在11803回风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8米处(主井内)设置一处避难硐室、在11803运输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14米处(主井内)设置一处避难硐室,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订以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地点:
1、118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防突风门外20米处。
2、11803回风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8米处(主井内)。
3、11803运输巷备掘工作面防突风门外14米处(主井内)。
三、施工时间:
2010年8月26日。
四、施工单位:
武旭东掘进区。
五、施工负责人:
武旭东区长。
六、施工顺序:
1、按技术部划定的开窝位置及技术要求进行避难硐室掘进工作、硐室掘进规格尺寸及支护要求要符合《防突规定》第102条规定要求。
2、按照《防突规定》第103条规定要求做好避难硐室的墙体及隔离门构筑工作。
3、按照《防突规定》第102条规定要求完善“三条生命线”及其他自救设施。
七、技术规格和要求:
(一)、避难硐室掘进规格及技术要求:
1、开窝三角抬棚梁内径3米,底扎4.2米,梁下净高2.2米,用料11#工字钢扶梯形棚(必须有帮抬棚),上穿5根叉梁。
2、扶棚规格:用料11#工字钢扶梯形棚,梁内径3米,底扎4.2米,梁下净高2.2米,棚距0.7米。
3、避难硐室掘进毛进尺不得超过5米,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扩散通风的要求。
4、避难硐室实用面积不得小于7.5m2。
(二)、避难硐室墙体及隔离门构筑规格要求:
1、避难硐室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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