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煤矿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吸取宣威市宝山镇包村煤矿4.03较大瓦斯事故、海岱镇杨梅山煤矿4.15重大瓦斯事故的教训。根据《宣威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1年4月15日紧急通知的要求,我矿于2011年4月15日20点停止了井下一切采掘活动,按照《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 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并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讨论研究此次停产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矿委研究决定我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宣威市文兴乡马龙煤矿2011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实际我矿成立了安全生成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浦恩显(矿长)
副组长:夏承勇(技术副矿长) 浦恩信(机电副组长)
黄安胡(生产副矿长) 林明周(安全副组长)
成 员:浦恩省(督导员)郭周欢(井长)徐领章 (采煤技术员) 朱家辉(地测技术员)杨友斌(机电技术员)朱家耀(电钳工) 崔德志(电钳工)王 庆 (通风技术员)浦绍伟(瓦检员) 浦绍稳(瓦检员)尹朝勇 (瓦检员) 王洪章 (安全员)邓家毕(安全员) 蔡毕宪 (安全员)
为了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经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专门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由副组长夏承勇(技术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煤矿实现依法生产,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遏制和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平稳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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