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外记者会上,正面回答了关于“吴英案”的问题。他指出,吴英能带来3点启示:首先是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其次是对于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第三是民间金融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
去年因为民间借贷而引发企业老板连续“跑路”事件,温州市与浙江省向国务院提交了 《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如果得以批复,将意味着民间金融改革的破冰,其批复进程也得到了各方的关注。
温州民间金融试点或提速
“我肯定期望这个《方案》能够尽快批复下来,估计‘两会’以后应该快了。”针对《温州国家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何时批复的问题,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也明确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正在积极考虑将温州的民间金融作为综合改革的试点之一。”
“两会”期间,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针对《方案》何时批复表示,部门之间已经会签,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才能够出台。
“这个试验区也是针对当前的问题通过改革进行探索的一个尝试,因此他们提出的一些试验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取得了共识,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难点,仍在酝酿讨论之中。”央行行长周小川对此在新闻发布会上称。
对于《方案》出台的时间,周德文乐观地预计在“两会”之后会尽快推进。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温州民间金融改革试点主要包括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加强民间金融的监管、尽快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等方面的内容。其中还包括在3年之内成立12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达到800亿元。
“《方案》可能还要经过各部委的修改,最终要看国务院批复的内容。”周德文称。对于地方监管是否做足了充分准备的问题,周德文表示,目前温州已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中心,监管能力方面已经在着手准备。
给民间借贷法律保障
民间借贷在中国并不是新生事物,长期以来都是金融领域的一部分,也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然而随着宏观经济背景的变化,民间借贷的活跃开始引发非法集资等问题,被市场关注,更被解读为相关法律的缺失。
温家宝在提及“吴英案”时,首先提出了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保障。同时他提出对案件的处理要实事求是。“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慎重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
“‘吴英案’现在争议很大,我认为对案件的宣判更应慎重。”周德文对记者表示。尽管周德文不是 “两会”的代表或委员,但“两会”期间他并没有闲着。2月28日,周德文与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兴成起草了相关建议,希望在“两会”期间呼吁就民间借贷问题尽快立法。
“民间借贷的监管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借款人信息不透明是民间借贷的主要风险点。”中国银行(601988)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宗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温州民间金融改革试点如果能够制定一定的办法,来引导民间借贷走向合规操作,其监管的经验是可以在以后推广到全国的。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也建议,尽快制定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
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这件事情(‘吴英案’)反映了民间金融的发展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适应。”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需要大量资金,而银行又不能满足,民间又存有不少的资金。他指出,“我们应该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
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这被认为是民间金融改革的有效渠道。周德文认为,金融体制改革以及金融业的发展存在的问题是:高度垄断没有完全打破,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较少,因此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