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咋问责”?今年以来,田陈煤矿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以责任清单为主线,以工作制度为抓手,着力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以“单”定责,划分“责任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专业分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责任清单”,从党委、纪委、专业分管领导、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层面,以责任清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8项责任分别进行了明确,实现了“全面、系统、有依据”和“可细化、可量化、可固化”的统一。让责任主体明晰“肩上责”,种好“责任田”,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递压力的工作格局。
按“单”履责,让责任落实“精准对标”。根据“责任清单”,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制度,从党委、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单位部门党政正职三个层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各级班子及成员以及各分管专业领导、单位部门党政正职,对责任履行情况,以总结、报告、讲话、简报、谈话记录为载体,经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审核签名确认后进行备案,让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全程留痕,压实工作责任,并作为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照“单”问责,责任追究“不含糊”。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导致责任范围内及本人出现廉政问题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采取廉洁约谈、警示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并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合并给予责任者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责任范围内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实行倒查追责,既追究违规违纪的当事人,也追究分管领导及所在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的相关责任。实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对一般问题集中通报,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通报,让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
(邢化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