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第一部分首先回顾2015年的这些坏消息以及它们相应的含义,对我国出现4-5%级别煤炭消费下降的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第二部分将从一般意义上讨论市场短期与长期是如何平衡的;第三部分基于这一方法论框架,对2016年的煤炭市场进行展望,特别是讨论相比2015年是将继续恶化还是会有所缓和的问题。最后,对国内煤炭企业如何发挥政策影响力提供一个讨论的视角。
2015年的煤炭市场
18-19世纪,“马尔萨斯”学派的学者出版了很多著作,论证煤炭耗竭的巨大危机。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不可再生的化石能源越来越多,而可再生的环境资源,比如清洁的大气、水、温室气体排放空间却越来越稀缺。2015年,煤炭的过剩进一步加剧,无论是短期市场还是长期预期。
2015年称为煤炭行业噩梦般的一年丝毫不为过。这一年,主要动力煤与炼焦煤标杆价格呈现总体滑梯式下跌的趋势。经济不振,替代能源竞争力增强(比如美国部分地区的天然气价格甚至低过煤炭)、主要用煤产业被认为面临产业饱和与升级(比如我国的钢铁等高耗能行业),需求同样是十分孱弱的。
在政策层面,对煤炭的限制政策有所增加。美国奥巴马政府通过了《清洁电力计划》。根据该计划,到2030年美国发电厂碳排放目标将在2005年基础上减少32%,这意味着大量燃煤电厂将因为技术或者经济不可行的原因而关闭;英国计划2025年关停年久的燃煤电厂;德国计划对褐煤电厂定向征收额外的碳税(最终流产),将这部分电厂转为战略备用,利用率可以预见的将会越来越低。我国在缺乏整体性的控制机制与手段背景下,2015年,地方政府特别是中东部的省级政府与工信部,都出台了需求侧煤炭控制的若干政策,关停所谓的“落后产能”,尽管其控制目标的价值标准大部分情况下是不明确的。
2014年底,澳大利亚总理还为昆士兰州的一个煤矿剪彩,称“煤炭对人类是好处的”(coalisgoodforhumanity),“它的用量应该越来越多(upandup)”,但是2015年的煤炭形势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下马威。价格在下跌,澳大利亚的煤炭出口大幅的下降,并受到印尼等地区的强烈竞争。
2015年12月14日,巴黎气候大会闭幕之际,美国最大的煤炭企业PeabodyEnergy的股价下跌了13%,而在此之前的5年间,其市值已经累计缩水了99%。而在此之前,第二、第三大煤炭企业已经破产了。2015年,我国的煤炭企业除了神华之外,都陷入了亏损乃至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境地。
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大幅下降,预计将在4%-5%的幅度。在经济形势趋冷的周期性影响之外,如果考察各种控煤政策作用的话,那么这种政策的力度是不足(以至于燃煤带来的环境污染与外部影响仍旧显得过大)还是做的过了(减排的收益远远抵不过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关系到未来的政策取向,需要进一步的评估确定。
煤炭市场究竟是如何实现平衡的?
不要为打翻的牛奶而哭泣——理性的煤炭生产厂商自然也不会。
要对今后的市场进行展望,需要有一个供给需求变化的框架,以及一个相对一致的市场是如何实现平衡的理解。这一点在我国的环境下,还远远不是一个事实。理解市场短期与长期出清的不同逻辑尤其关键。
比如,中国煤炭协会曾经在年底表示,以目前的煤价来看,山西大煤矿每卖一吨煤亏损100多元钱。事实上,这里所谓的亏损,仍旧是一种“会计核算”意义上的,而不是“经济意义”上的亏损,对于企业的销售行为,缺乏任何含义。前者考虑煤炭的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的运行成本,而后者把这些成本都视为“沉没成本”。只要开采一吨煤,其收益大于开采过程中的投入成本,那么多开采、多销售就是指向减少亏损的方向,是生产者完全理性的行为。因为,从经济视角,并不存在“越亏损越生产”的问题。而亏损者的短期退出市场,是市场在短期平衡所必须的。短期的竞争,就是基于可变成本的竞争。
会计意义上的亏损,对于已存在的煤矿的生产行为没有意义,但是会影响煤炭商进行扩大生产再投资的决策意愿,这也是市场寻找“长期再平衡”的自然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的煤炭市场的跌幅并没有在“技术空间”上见底,目前的价格仍旧不是底部,仍有进一步下跌的技术可能性。目前而言,其下跌的程度,也远远比不上上世纪20-30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的煤炭价格下跌的跌幅。
长期而言,煤炭供给与需求必将实现再平衡,问题的关键是需要多长时间、有多少的产能会因为缺乏竞争力而被淘汰出市场。基于目前市场严重过剩的现状,笔者预计这一煤炭低迷的周期将持续较长的时间,可能需要10年左右才能寻找到新的平衡,并可能由印度的巨大需求所驱动。由于开采的条件越来越差,供给的刚性成本在上升,煤炭的长期成本是上升的。在煤炭企业竞争中处于劣势的企业有可能被完全逐出市场,成为“loser”。
2016年的煤炭市场会更坏吗?
就减排而言,采用何种方式减排比能否实现减排目标更重要。因为实现减排有一个最根本最极端的手段,就是把能源基础设施关停。如不考虑实现手段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那么其与极端的直接关停在性质上是相近的。如果实现减排的成本超过减排带来的收益,那么这种减排将减少全社会的资源支配与福利,属于得不偿失的做法。论证了节能减排是“正确的事”,并不能说明任何旨在节能减排的做法都是“把事情做正确”的措施。
对经济与能源系统的预测总是危险的,因为面对的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受到各种政策、人们行为改变与突发事件的影响,本质上是一种“猜测”,不存在可预测的系统特点基础。错误的概率永远是很大的。如果延续2015年的发展,笔者的基本看法是,2016年国际煤炭市场的情况不会进一步变差,而国内则有可能。
之所以把国际市场与国内分开,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过去1-2年的煤炭市场的发展,朝向一个与国际市场分割、而不是跟国际市场融合的趋势。一个突出的指标是煤炭的进口量出现了比消费水平更大幅度的下降。这根源于沿海进口煤市场的各种正式的管制加强(比如质量监管、限制进口等),以及非正式的限制(特别是地方政府出台的一些“命令-控制型”政策,比如对本产地煤炭的照顾,以及其他的扭曲市场的干预)。
国际上看,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COP21)已经落下了帷幕,今年无疑将成为气候政策的“喘气年”。与会前的普遍预期相比,巴黎会议取得的成果被认为是超出预期、成功的。这次会议也开启了气候变化国际治理“自下而上进行,同时辅以定期评估”的混合模式。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其实也意味着气候减排进入了一个“制度化搭便车”的行为模式,气候国际治理更多的成为了国家治理。而国家治理是否将气候问题作为重点,或者是否面临能力不足的问题,仍旧是一个很大的问号。起码目前而言,相当部分国家提出的自主减排计划(INDC)面临着一致性、可信性、透明性方面的疑问。
煤炭的限制政策,额外加码的可能性很低,特别是美国与欧洲。而东南亚与印度能源消费的崛起,有可能开始扮演过去15年中国式的能源市场“发动机”角色。国际煤炭市场的情形应该不至于更坏。但是,国内的形势完全不同。如果各个地区缺乏明确价值标准的“限煤、控煤措施”仍旧继续,而经济仍旧没有大的起色的话,那么国内的煤炭供需形势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在供给侧,不区分过剩的性质、不去搞清楚是短期的周期性现象还是结构性的变化,仅基于某些高度简化的预测判断就采取“关停并转”的长期存量资产改变措施仍是主流的做法。这也许有可能“立竿见影”的解决供应过剩的问题,但无疑只能短期起效并且资产损失巨大。也正是因为所需要的巨大的成本,使得其推进的难度将很大。
而在需求侧,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景象。由于环境的急剧恶化,节能减排近几年来在我国成为了“政治正确”,似乎只要有点减排效果的事情就是应该去做的,或者是必须充分实施的。这种完全不讲投入产出比、漠视经济收缩带来的社会损失的做法,仍旧在很多部门与地区广泛的存在。这是煤炭市场发展的重大隐患。更有甚者,把煤炭的连续性的份额地位二值化,不是80%就是0%,犯“不可能0%,所以80%是正常的”同样的逻辑错误,先认定煤炭要大幅下降,然后推导出行政主导的“控制”手段,将手段等同于目的,潜在的给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政府的行政干预,特别是以各种所谓的产业规划、改革、调控、安全等名义粗暴干涉煤炭企业的经营自由的可能存在,以及缺乏明确价值标准的“节能减排”措施,仍是整个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最大隐患。
国内煤炭企业的政策影响力亟需加强
当一群人在观看马路上的游行时,如果某人把脚踏起来,他可以看得更清楚些,这是微观规律。但如果大家都踮起脚来看,则谁也不会比原来看得更清楚,这是宏观规律。微观规律不同于宏观规律。煤炭行业也需要更好的理解电价下调与煤炭市场的宏观关系。
煤炭在我国仍将占据重要的地位,这一结论笔者无比同意。但是煤炭行业给出的理由实在都“弱爆了”。因为煤炭丰富就占据主体地位吗?美国煤炭的储量占世界总储量的30%,比沙特占世界石油储量的比例(20%左右)还大,为何美国不依靠煤炭了?
是煤炭可以做到“清洁利用”吗?清洁与否在一个连续的区间上,不存在“清洁”还是“不清洁”的二值选择。不回答“多清洁算清洁”的问题这句话缺乏信息含量,并且作为企业的决策标准与视角,只要满足国家标准即可。煤炭的廉价与可得,是保证煤炭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完全不需要涉及缺乏明确含义的“清洁利用”。至于国家标准是什么,这不是煤炭行业需要操心的。
这方面,煤炭行业亟需要思考范式与视角的改变,切实从企业视角思考问题。比如对于是否要煤电联营的思考,能否规避风险以及是否存在规模效应的问题。从全社会角度而言,如果不存在规模递增效应,煤电是否联合对全社会没有区别,这不应该成为政府思考的问题,而恰恰是煤炭企业需要思考的。
2015年,煤炭行业的另外一大战略失误,在于没有以组织的力量,推动电力价格足量、及时的下调,以刺激疲弱的需求、减轻煤炭行业供应过剩的压力,实现对市场价格的提振作用。所谓“下调电价会给煤炭行业带来新的降价压力”的说法,混淆了微观具体合同层面的主观意愿与宏观层面基于市场供需内生价格的区别,但仍旧存在着很大的影响,甚至存在于煤炭行业从业者之中(某煤炭集团董事长居然对此发表过类似认识)。在这一点上,非常遗憾的讲,煤炭行业从过去的市场经历中学到的经验几乎为零。
煤价电价同涨同跌(这意味着将一直涨或者跌下去)、互为因果的担心无疑是多余的,因为现实的经济与能源系统不可能是振荡的正反馈系统。这种现象在理论与现实中都不曾出现。应对电力企业操作层面对特定煤炭企业的“敲竹杠”行为,是煤炭企业提升竞争力的途径,是微观经济的问题,与整体市场的价格变化这一宏观现象是截然不同的问题。
2016年,煤炭行业未来剧烈的结构性变化仍将是不可避免的。煤炭行业需要更好的视角、视野与讲故事的角度,以加强自身的政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