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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山东省近日公布《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2016~2017年)行动计划(征求意稿)》,提出到2017年,省内设区市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省会城市群(济南、泰安、淄博、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禁止销售、燃用散煤。

        《意见稿》提出,到2017年,山东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同时明确,山东将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城市及预警城市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重点城市制定煤炭减量工作方案,煤炭消费总量要较上一年实现负增长。

          预警城市加强空气质量和能源(煤炭)消耗监测,做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预案。

           山东省作为煤炭消费大省,散煤治理问题迫在眉睫。山东省的煤炭使用量有4亿吨,其中有3亿吨是机组大型锅炉燃烧。剩下1亿吨,其中大概60%多分布在各行各业小微锅炉散烧,小锅炉治污设施不健全,污染严重。还有30%多是老百姓的散煤,按照环保部门的监测结果,散煤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是电厂机组排放的污染物浓度的几十倍。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曾表示,虽然散煤只有三千多万吨,但是冬季排放污染物总量很有可能超过了3亿6千万吨工业燃煤排放浓度,这对山东省大气污染治理及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是十分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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