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铜陵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推动煤矿退出转型。 2001年至2010年十年间,该市已累计关闭63处小煤矿。2011年,铜陵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出台促进煤矿退出转型政策,对在2011年度内提出关闭退出且“证照齐全”的煤矿,生产矿井按照核定生产能力每万吨奖励100万元;2011年度通过技改验收的矿井或技改工程,已基本完成的矿井按设计生产能力每万吨奖励150万元。关闭退出后在铜陵市投资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鼓励类项目,或者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享受铜陵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据悉,目前铜陵市尚保留的4处煤矿企业,主管部门将按照排定的全市煤矿“十二五退出转型时间表”,督促企业合理安排采掘计划倒排工期,确保“十二五”末全面完成煤矿转型任务。(记者:林春生)